视觉中国又陷风波 轻松“维权”获赔或不再得心应手
近日,视觉中国再陷乌龙维权风波。
行业苦视觉中国久矣。今年8月,摄影师戴建峰公开自己的作品被视觉中国维权,之后引起激烈讨论。令人深思的是造成该类事件的源头——视觉中国维权式销售模式,即披着维权的外衣,行销售之道,创索赔之富。既没有保护原创者的权益,同时让众下游企业深受其苦。
(相关资料图)
经投资者网走访并梳理发现,从2019年到今天,视觉中国维权式销售模式不仅没有改变,还呈现出蔓延之势。值得关注的是,2021年末最高人民法院(下称最高院)再审改判视觉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(天津)图像技术有限公司(下称汉华易美公司)败诉已成为视觉中国通过维权获赔的一个转折点。
换言之,视觉中国和视觉中国们要轻松“维权”获赔可能不再得心应手。
01
摄影师被指侵权自己作品
8月15日,摄影师戴建峰通过自己的微博账号@Jeff的星空之旅表示,发布在公众号上的173张照片被视觉中国电话通知“侵权”,需赔偿8万多元。然而这些照片均由其本人拍摄,且作品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规定,图片(摄影作品)的拍摄者才是图片的著作权人。
投资者网注意到,视觉中国在电联原作者时通知“侵权”,而在当晚8点多针对的官方回复中,只字未提侵权,只是提到该公司拥有戴建峰图片的销售权利。
对此,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何农告诉投资者网,从目前的法律环境来看,视觉中国索赔不是目的,用诉讼威胁进行销售合作才是目的。也就是借维权进行销售,即维权式销售。
从戴建峰公布的截图显示,视觉中国对该次“侵权”行为给出两种解决方案,一、摄影师与视觉中国签订一年合作协议,以300元/张的价格购买图片,费用合计5万多元;二、以500元/张的价格一次性支付图片费用,共计8万多元。
8月16日,戴建峰回复视觉中国称,合作方Stocktrek明确告知@视觉中国无权销售他的作品,也没有版权。Getty也无权将他的作品再次转授。
也是在同日,视觉中国下架戴建峰的图片。视觉中国“精准”维权到了原作者头上放大了其维权的不合理性,但更多的公司则无法快速抽身于这个漩涡之中。
02
视觉中国的索赔套路
行业苦视觉中国久矣。
对于该次乌龙维权事件,雷腾律师事务所称,戴建峰图片被索赔事件其实是一种必然。雷腾律师事务所从2017年在代理某电商平台应对视觉中国的诉讼便开始关注视觉中国,并于2020年公开举报视觉中国。
雷腾律师事务所撰文称,目前,国内已经有很多摄影师在图片销售网站上销售使用许可,美国Getty公司也是从其他图片网站等各种渠道获取销售权限。但按照视觉中国目前的索赔套路,这些图片版权人都成了美国Getty公司,视觉中国到处挥舞索赔大棒“替美国Getty公司维权”,“李鬼遇上李逵”是必然的。
早在2019年,视觉中国就身陷黑洞以及国旗、国徽的版权风波中。
2019年4月12日,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,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连夜约谈网站负责人,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,全面彻底整改。
2020年6月,国家版权局出台了首个关于摄影版权的文件——《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指出,图库经营单位不得对不享有版权的摄影作品虚构版权,不得向他人提供未获授权的摄影作品及主张权利,不得以投机性牟利为目的实施不正当维权行为。
然而,这种维权商业模式蔓延之势仍然愈演愈烈。据雷腾律师事务所介绍,目前新的图片公司开始复制视觉中国的维权模式,即拿着境外图片销售公司的授权到处打假牟利。
究其原因,在于资本的逐利性,这种模式可以带来丰厚的利益。
有业内人士透露,不少公司在创立之初便将职业索赔作为赢利点,为了业绩更是采用养鱼模式,比如先把未加水印的图片放在免费图库的网站等,待图片被使用后再针对使用公司的经营情况有节奏地进行维权。何农表示,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的情况下,这种维权式销售模式目前尚只能被认为是“维权过度”。
据企查查显示,截至8月24日,视觉中国涉及司法案件共138起,其中122起的案由为“侵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”。视觉中国所涉九成以上的案件身份为原告。
汉华易美公司涉及司法案件高达上万起,9成以上案件身份为原告;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华盖创意(北京)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近七千起 ,9成以上案件身份是原告。
据视觉中国发布的2023年半年报显示,上半年,视觉中国及子公司起诉/申请仲裁78起,涉案金额2151.1万元,其中版权纠纷62起,版权纠纷涉诉金额113.75万元。
从中国裁决文书网搜索可以发现,在既往诉讼中,视觉中国有多起胜诉案例。
03
视觉中国跌下维权神坛
值得注意的是,最高院曾改判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公司败诉,引起法律业界高度关注,同时也成为视觉中国维权诉讼获赔的一个转折点。
根据(2021)最高法民再355号民事判决书,引起法律业界广泛关注的是:
一、最高院认定《授权确认书》只能证明Getty公司向汉华易美公司进行授权的事实,并非Getty公司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的证据。
二、最高院对汉华易美公司案之改判观点,认定了不能仅以此水印认定图片的著作权归属,纠正了各级法院对于水印推定权属的裁判观点,明确了图片署名认定权属之裁判规则。
这也意味着,最高院提醒各基层法院在审理图片著作权侵权案件中,需审慎对待原告关于权利归属的证据。
从中国裁决文书网搜索可以发现,视觉中国及子公司多起胜诉案例中,授权书和水印图片的作用功不可没。
据视觉中国此前发布的财报显示,2020年至2022年,视觉中国分别取得5.7亿元、6.57亿元、6.98亿元的营收,增速有所放缓。利润方面,视觉中国这三年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.41亿元、1.53亿元、9918万元。而在此前的2016年至2019年,视觉中国的归母净利润均处于2亿元以上的水准。
Wind 数据显示,视觉内容与服务占据视觉中国总营收的比重常年处于70%以上的水准,近三年该比重更是连续保持在90%以上的高位。
而从国家层面来看,正积极推动探索建立完善摄影作品授权交易机制。根据《通知》,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及使用者、图库经营单位、摄影行业组织等应当共同探索合理、便捷的摄影作品授权体系,进一步完善摄影作品授权交易机制,促进摄影作品的合法有序传播。